索 引 号 | k12498411/2022-00319 | ||
发布机构 | 市政府办 | 发文日期 | 2022-12-16 |
标 题 |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蔷薇河等16条重点骨干河道保护规划、大村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、蔷薇湖保护规划的批复 | ||
文 号 | 连政复〔2022〕79号 | 主 题 词 | |
内容概述 | 你局《关于提请以市政府名义批复<连云港市蔷薇河等16条重点骨干河道保护规划><大村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><蔷薇湖保护规划>的请示》(连水〔2022〕29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 | ||
时 效 | 有效 | 文件下载 | 连政复〔2022〕79号.doc |
连政复〔2022〕79号
市政府关于连云港市蔷薇河等16条重点骨干河道保护规划、大村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、蔷薇湖保护规划的批复
市水利局:
你局《关于提请以市政府名义批复<连云港市蔷薇河等16条重点骨干河道保护规划><大村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><蔷薇湖保护规划>的请示》(连水〔2022〕29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连云港市蔷薇河等16条重点骨干河道保护规划》《大村水库管理和保护规划》《蔷薇湖保护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其中,16条河道包括蔷薇河、古泊善后河、盐河、沭新渠、沭新河、马河、前蔷薇河—卓王河、鲁兰河、乌龙河、大浦河、大浦副河、东盐河、排淡河、烧香河、烧香河南段和云善河。
二、《规划》明确了16条重点骨干河道、蔷薇湖、大村水库管理和保护的总体要求,是我市河道、湖泊、水库的保护、开发、利用、管理和有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。你局要切实履行职责,按照“保护优先、统筹兼顾、合理利用、依法管理”的原则,认真做好《规划》的组织实施。
三、你局作为河道、湖泊、水库的行业主管部门,要会各县区、功能板块及市发改、公安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、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,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河道、湖泊、水库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,规范开发利用,发挥综合效益。
连云港市人民政府
2022年12月1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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